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  
 

煤安认证详细信息

煤安证:即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,由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签发。

 

申请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生产所申请的产品。

(二)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、生产规模、生产经营场所和技术能力。

(三)具备所申办产品一个及以上主要零(元)部件的生产能力,成品组装生产条件,保证产品质量的其他生产设备。

(四)具有满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的设备与条件。

(五)有满足要求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。

(六)其他有关条件。

 

 首次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:

(一)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》,含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、申请产品基本信息登记表。

(二)营业执照复印件,申请人为非法人的还应提交所属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(三)产品申办说明,阐明产品的结构、工作原理、功能、组成配置(防爆单元、安全制动单元、非金属材料、轻合金材料等)。

(四)产品的技术文件,包括产品依据标准、图纸、使用说明书、主要零(元)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。

(五)满足本细则第四条、第五条要求的自评估报告。

(六)申请产品与已取得安全标志产品属同系列的,应提交差异性说明文件。

 

相关标准:矿用隔爆型电气产品现场评审通用要求

 

 首次申请流程

 

返回上一页
 
 
 
津ICP备2023005385号    中海安华(天津)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全国服务热线:022-27050315      移动电话:18322399001     邮箱:gb3836@vip.163.com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
技术支持:天津网站建设
特别声明:本网站部分内容/素材(图片、文字等)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!
扫一扫
联系我们